各处室、分院(中心)、部(馆):
冬季是火灾事件多发期。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这些事故,再一次给我们的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维护我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创建安全和谐校园”为目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发展稳定大局,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天,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特别提醒教职工慎用取暖设备、液化气、电磁锅等,要提醒学生勿用明火照明、取暖,勿在公寓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
二、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认真分析一下本单位安全形势,仔细查找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2018年12月26日前,各单位要认真扎实地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
1、人员密集形场所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
2、人员密集形场所和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好;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堆放杂物;
4、学生公寓、教职工公寓、图书馆、实训中心、食堂以及教学楼、实验室、机房、库房、高压配电房、超市、洗衣房、招待楼等场所人员密集形场所和重要部位的电器设备和线路是否存在故障及老化现象;
5、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6、加强公寓防火管理,学生不得将火种带到公寓,不准私接电源,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烫发板、电饭堡、电磁锅、饮水机),晚上就寝后公寓要切断电源,要安排专人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并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保卫处、学生处、后勤服务公司将在12月28日前对全校各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将各单位的安全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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